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8〕9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甘肃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7日
(本文有删减)
甘肃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着力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力争2018年全省弃风率降低至23%,弃光率降低至10%;2019年弃风率降低至13%,弃光率降低至8%;2020年,弃风弃光率均降低至5%左右,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水平;到2025年,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形成“发输(配)储用造”清洁能源产业结构。在有效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光电、太阳能热发电、生物质、地热能等新能源,重点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打造国家级
光热发电